目前,很多人手头上都有一些资金,都能做的起生意,而大多数都是小本生意,但是想要做的大一些,资金肯定就是不够的,这个时候,大家想到的就是找合伙人,一起出资做生意,但是在合伙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不注意就会导致合伙失败,努力付诸东流,甚至是一身负债,那么,创业合伙要注意些什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利润分配要公平
多数合伙人都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看似合理,其实不然。毕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钱不出力,凭什么和人家分配得一样多?利润分配不公会产生如下问题:
1、付出多的人会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实际掌握管理权的人,一旦他们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权谋私,最终导致合作流产。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监督。由于付出多的人没有得到什么回报有时候只是区区数千元甚至数百元的工资,自然气粗,稍不高兴随时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话,否则自己收不了场。
3、时间长了关系就变质了。在上述两种心态的左右下,合伙人的关系就会逐渐微妙起来,久而久之合作就难以为继,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实上,合伙做生意不光要考虑出资因素,也必须考虑出力因素。根据不同性质的行业以及出资额的多少,管理所占的比例应有所区别。我建议,总投资100万以下的项目,管理股在20%~40%间比较合理,1000万以上的项目,5%比较合理。
例如甲投资50万,乙30万,丙20万,合伙做生意赚了50万,约定管理股为20%,乙主要管理认定为70%的贡献,甲参与管理,丙是甩手掌柜不做事。则其中80%40万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20%10万按管理贡献分配。这样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万元,乙分得40×30%+10×70%=19万元,丙分得40×20%=8万元。这样的比例乙觉得还算不错,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丙也不亏,毕竟才投入20万就生了8万的利润。管理贡献的比例评定有分歧时,原则上应该由主要管理人CEO决定,至于对CEO的制约办法将在下文谈到。
二、设置权限合理
虽然同为合伙人或者股东,但不能不设定权限和职责,不能有好处大家抢,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办法是明确一个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归他,若需要其他合伙人出力时,由他与该合伙人协商报酬——为自己的企业工作也应该有报酬,只有合理的报酬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所有合伙人都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但绝对不允许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除非是合伙协议中明确需大家表决的事项,否则CEO应当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为如果CEO不能决策,则企业效率必定低下。
达到一定人数和股份的合伙人有权无条件重新选举CEO——毕竟CEO掌握企业资料和信息,如果再设定限制条件则很可能令合伙人的选举权形同虚设。
三、监督到位、惩罚有力
由于给予CEO足够的经济利益,并授予他足够的权限,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名正言顺地监督他。
首先,会计和出纳应该由不同的合伙人聘请,分别对自己的雇主负责。从经济上掌握企业的命脉。如果财务人员不称职,CEO不能直接解雇,只能在合伙人会议上说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请。至于财务公开则更是无需多言,合伙人当然随时有权查账。
其次,CEO应当定期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汇总表,包括营业额、采购成本、办公成本、产品库存等,让合伙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便提出建议或加强监督。
再次,CEO应当将管理模式的细节书面化备案,免得在CEO离职之后企业出现管理真空。这一条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CEO永远不能挟持企业。虽然没有任何一个CEO欢迎这样的约定,但如果给予的报酬足够高,接受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最后,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如果发现CEO有舞弊或是其它违反约定的行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加多倍赔偿例如10倍给其他合伙人。
关于“创业合伙要注意些什么?”的全部介绍就到这里了,对于很多合伙人创业者来说,做到以上这几点,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矛盾,即使有矛盾,也能够很好的解决,并能够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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