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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方式投资的五大退出方式优劣对比

IPO、股权转让、并购、股权回购、清算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私募股权方式投资退出方式。IPO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投资回报率高,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股权转让退出,时间灵活、可操作空间大,并且回款迅速。并购退出,交易方式更为灵活、高效,并逐渐成为股权方式投资机构退出的主流方式。

01、IPO:最理想的退出方式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是指被投资企业在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P的行为。

通常而言,IPO是私募股权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因为机构可以通过IPO将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P,凭借二级市场较好的流动性实现盈利。

随着创业板、科创板注册制改革,2020年,A股IPO数量和融资额较2019年几近翻倍。未来IPO或成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最主要的退出方式之一。

IPO退出的优势体现在:

1、回报较高。IPO能有力的彰显企业价值,资本的放大效应往往能使IPO退出获得较高的回报,且IPO能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对企业有着积极而长远的意义。

2、品牌提升。IPO有助于提升股权方式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不仅能够帮助企业俘获更多投资者的关注,顺利募资,也能使股权方式投资机构更受创业企业的青睐。

IPO退出的劣势体现在:

1、上市门槛高。即便是注册制改革之后,企业IPO仍有较高门槛。

2、周期长、机会成本高。企业从申请上市到实现上市交易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再加上对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股权方式投资机构从投资到真正退出这个周期较漫长。

但即便有以上缺点,由于IPO的估值溢价和流动性加持,IPO仍是私募股方式权投资基金最理想的退出方式。

02、股权转让: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将自己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

除IPO以外,股权转让是股权方式投资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常见的转让方式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

股权转让的优势体现在:

1、极大的可操作空间。股权转让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硬性约束。

2、缓解股权方式投资机构的流动性压力。私募股权方式投资基金有期限限制,投资尽快退出回款对投资人和股权方式投资机构而言都意义重大力。且一般天使投资人转让老股的退出回报也比较高。

股权转让的劣势体现在:

1、股权转让普遍有一定的价格折让,且转让的价格会大幅低于IPO退出的价格。

2、股权转让时,内部决策过程很复杂,比如法律程序就可能成为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

股权转让在国外的发展历史已经超过50年,尤其在美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成熟的交易方式。如今,国内大量的投资机构已经意识到股权转让的重要性,甚至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专门的基金来受让老股。

股权方式投资的五大退出方式优劣对比

03、并购:正快速发展的退出方式

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是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Z券获得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

虽然理论上IPO是股权方式投资机构的最佳退出方式,但是实践中并购是一个更实际、更普遍的退出渠道。

并购退出的优势体现在:

1、交易方式高效灵活。相对于IPO,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时间和资金成本都较低,不确定因素小,交易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执行并购。

2、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并购交易完成后,股权方式投资机构可以在较短的交易周期内将资本变现,不会受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周期的影响。

并购退出的劣势体现在:

1、交易撮合难度高。并购涉及多方主体,利益诉求复杂,方案设计及推动难度高。且可能遭到企业管理层反对,因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

2、收益率较IPO低。市场变化或者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中国并购市场自2014年以来快速发展,中国目前已成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并购投资地域。未来随着国内并购市场发展成熟,国内股权方式投资的并购退出或将成为主流。

04、回购:不愿看到但却有效的保护措施

股权回购是指企业或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Z券向股权方式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方式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与并购相同,回购的本质也是一种股权转让,两者的区别在于股权转让的主体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股份回购是一种投资时并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但却是对投资机构有效的保护措施。私募股权方式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的设置其实是股权方式投资机构为变现股权留下的一条退路,以保证当目标企业发展不及预期时,机构已投入的资本能安全退出。

但是,回购过程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规则,从企业和创始人手中真正把回购落实下来,需要较长的拉锯,甚至会走到法律诉讼流程。

05、清算: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对于已终止经营或投资失败的项目,按照法律程序收回企业残留资本的方式。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或是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退出方式退出时,投资机构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

由于股权方式投资的高风险,私募股权方式投资基金往往会与被投企业约定优先清算权,即在被投企业清算时,优先获得该企业的清算价值,保证能最大程度的收回本金。但是清算一般会债权优先,股权部分,越靠近后期的投资越有优先权,因此,早期的股权方式投资,从清算中拿回投资款会比较困难。

总结而言,IPO、股权转让、并购、股权回购、清算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私募股权方式投资退出方式。IPO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投资回报率高,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股权转让退出,时间灵活、可操作空间大,并且回款迅速。并购退出,交易方式更为灵活、高效,并逐渐成为股权方式投资机构退出的主流方式。

除此之外,股份回购,在目标企业发展前景与预期变数较大的情况下收回资本,尽力确保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清算是股权方式投资项目失败后执行的法律程序,尽力挽回一部分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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