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注册的公司的时候公司的性质都是要填写的,有些公司是合伙企业而有些有限公司,很多初创业者在注册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要选择什么样的合适。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优点:
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组织结构等都相对自由,比如股东出资可以是技术、土地等,不 一定是资金,再比如出资额也不是等份的,可以不设股东大会等。
合伙企业的优点:
是传统有限责任公司制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成立是基于合伙协议,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基于公司章程成立。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他们在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不属于一个类别。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责任不同: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产生的所以债务必须无限承担,这也是合伙企业高收益和高风险成正比的表现;公司的合伙人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如你的公司注册资本是500万,你只需要承担500万以内的债务就行了。
4、税收不同: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既可。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繁多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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