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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持股为什么一定要是52%,而不是51%呢?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也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很多公司的创始人认为自己持股在50%以上就可以,享有最大股东的话语权,所以51%就足够了。但真正聪明的老板绝对会持股52%以上,这相差的1%,行使的权利千差万别!

1、公司不上市

如果公司根本没有上市的打算,那公司51%的股份就可以完全控股,将一直是公司最大的股东,话语权最大的人。

2、公司上市

一旦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就会出现很大的变动。因为在公司上市前,创始人的股权至少会经过2轮稀释。

第一轮是风投,风投有两种方式进入公司,一种是购买创始人的股权,还有一种是增资。但无论是哪种进入方式,创始人的股权稀释最少达到10%。第二轮是公众流通股,至少稀释创始人股份的25%,两轮股权稀释的总额至少是35%以上。

如果你在公司上市前持有51%的股份,被风投和公众流通股稀释了35%后,剩下的股权只有33.15%。而如果你在公司上市前持有52%的股份,被风投和公众流通股稀释了35%后,剩下的股权就有33.8%。

虽然51%和52%在上市后的股权差距只有0.65%,但在公司却有着天壤之别。这是因为在股权生命线上,绝对控股的三分之二66.67%、相对控股的51%和一票否决的三分之一33.34%,是三大战略控制点。因此持股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即33.34%是股权的黄金分割点,也是公司控制权的生命线,不可失守。

而51%的股权被稀释35%后,只有33.15%,这就代表你已经失去了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失去了最后的保护盾牌,公司都已经不是你的了。

52%的股权被稀释35%后,则还剩余33.8%,该有的权利都保住了,所以老板在公司的股权一定要超过52%,虽然仅仅是1%,但却直接决定了话语权。

老板持股为什么一定要是52%,而不是51%呢?

当年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就以血淋淋的经验和教训验证:股权控制才是王道。2006年黄光裕修改国内公司章程,将权利由股东会转移到董事会,并且为了鼓励管理层,还设置了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等激励制度。

此时的黄光裕拥有国美超过三分之一的股份,但由于他不是绝对控股,所以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排除其他股东对他的威胁,开始扶持董事会,打压股东。预想将公司的控制权牢牢掌握,但没想到他被自己的改革“坑了”。

2009年,黄光裕因为幕后交易触犯法律锒铛入狱,接班人陈晓走马上任,得益于黄光裕的董事会大于股东大会,陈晓一上任就稀释了国美原有股东股份,而这自然也影响到了黄光裕的股权,由原来的33.98%变为32.47%,直接失去了一票否决权,加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不平衡,导致黄光裕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直到2010年,黄光裕出手购买国美的股份,总持股量增加到35.98%,才恢复了原本的话语权。

其实除了持股52%以上能保住创始人的话语权,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修改保护创始人章程,提前约定一票否决权、同股不同权章程、投票权委托协议,才能保证创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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