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创业板注册制上市规则:
1、取消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投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3、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4、新增股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5、新股定价取消市盈率的发行价限制。
6、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1、取消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投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3、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4、新增股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5、新股定价取消市盈率的发行价限制。
6、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