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企业向就业部门上报申请及所需相关材料;
(2)就业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初审;
(3)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发放《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享受政策时限”印戳,并上报哈尔滨市就业局登记备案。
(2)就业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初审;
(3)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发放《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享受政策时限”印戳,并上报哈尔滨市就业局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