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本人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