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作退出机制,是指风险合作机构在所合作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源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源形态,以实现资源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风险合作的本质是资源运作,退出是实现收益的阶段,同时也是全身而退进行资源再循环的前提。它主要有四种方式,包括股份上市、股份转让、股份回购和公司清理。
合作如何退出?常见合作退出机制方式: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合作的股份通过资源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合作回收和资源增值。
股权转让:
股东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权是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中国现行的外商合作法律制度下,境外合作者可以通过向所合作的外商合作企业的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退出原有的合作。 根据进行股权交易的主体不同,通过股权转让的退出机制包括离岸股权交易和国内股权交易两种情况。
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合作基金退出的方式。通常情况下,股份回购式是一种不理想的退出方式,私募股权合作协议中回购条款的设置其实是PE为自己变现股权留有的一个带有强制性的退出渠道,以保证当目标企业发展不大预期时,为确保PE已投入资源的安全性而设置的退出方式。
清算退出:
清算是私募股权合作失败后的退出选择。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其他合作者和企业管理层、原有股东等内部人员也不愿意接手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源,避免损失扩大。
合作如何退出?常见合作退出机制方式: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合作的股份通过资源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合作回收和资源增值。
股权转让:
股东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权是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中国现行的外商合作法律制度下,境外合作者可以通过向所合作的外商合作企业的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退出原有的合作。 根据进行股权交易的主体不同,通过股权转让的退出机制包括离岸股权交易和国内股权交易两种情况。
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合作基金退出的方式。通常情况下,股份回购式是一种不理想的退出方式,私募股权合作协议中回购条款的设置其实是PE为自己变现股权留有的一个带有强制性的退出渠道,以保证当目标企业发展不大预期时,为确保PE已投入资源的安全性而设置的退出方式。
清算退出:
清算是私募股权合作失败后的退出选择。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其他合作者和企业管理层、原有股东等内部人员也不愿意接手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源,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