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阿里巴巴内部开始试运行合伙人制度,到2013年H股上市过程中遇到了巨大阻力。港交所强调,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必须坚持「一股一票」、「股同权」原则。然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却导致了股东同股不同权,不符合香港上市原则。双方为此进行长时间拉锯。
这个时间点,马云团队选择了坚持自己的原则。
蔡崇信给出的理由是:不少优秀的公司在创始人离开后,迅速衰落,但同样也有不少成功的创始人犯下致命的错误。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道理非常简单: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一两个创始人更有可能把优秀的文化持久地传承,发扬。
马云团队这一操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1、经营者不要被资本牵着鼻子走
对于蔡崇信的这一观点,我们相信阿里内部是深有感触的。我在前面的问题已经提到过了,马云之前三次创业失败的经历让他充分认识到了,经营者掌控对企业话语权的重要性。马云在阿里巴巴的持股比例为7%,是阿里的第三大股东。如果单纯为了上市圈钱,几轮稀释之后马云团队很容易丧失对阿里巴巴经营的控制权。
2、合伙人模式解决马云后继无人的问题
马云跟乔布斯是一类人,他们强大的人格魅力,给了各自企业大量的加分。但同时也让这些牢牢的打赏上的创业者的烙印。这样做有好有坏,好处大家都看到啦,今天很多人谈阿里巴巴,但他们根本没有接触过阿里的B2B业务,也不知道什么是“诚信通”。他们是因为喜欢马云才关注到了阿里,马云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中国梦的代表,他也激励着我们这些创业者。
但问题也同样突出,就是他们的光芒太盛,他们之后无人能接班。乔布斯去世之后,无论谁接班对比与乔布斯而言,看起来都显得平庸。同样,马云退休之后让张勇接班,最感觉气场不符。逍遥子给人的感觉是精明有余而魄力不足。因此如果是传统领导者交接班,阿里巴巴的后续,还是让人多少有些担忧。而实际上阿里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真正接手马云的不是张勇(也就是逍遥子),而是阿里巴巴30人的核心合伙人团队。
这种类似于长老会的模式,确实要比让任何一个单一的人接手,让人放心的多。合伙人是平等的,他们会摈弃官僚作风和等级制度,而通过合作解决问题。合伙人不仅仅是管理者,他们同时也是企业的拥有者,有着极强的责任感。合伙人制度通过每年接纳新的合伙人,注入新鲜血液,不断焕发活力。
3、合伙人制度强调对企业的控制权,但不是赖着权力不放
合伙人身份不等同于股东,阿里合伙人的自身年龄以及在阿里巴巴集团工作的年限相加总和等于或超过60年,可申请退休并继续担任阿里巴巴荣誉合伙人,这与只要持有公司股份就能保持股东身份不同。陆兆禧47岁就退休了,如果单纯按照时间计算张勇即便接手马云的职位,三年之内也会退休,更像一个过渡型领导。
在30名合伙人中,除了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世合伙人之外,其他合伙人都会自然流动。
合伙人会议,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集体领导,有利于公司内部的激励和主动性激发,相对于把公司投票权集中在某几个创始股东手中的双层股权结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定程度上在企业内部实现相对性“民主”制进化。
在中国今天的实际现状来看,这也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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