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过程中,对于项目方和合作方来说,能够保证各自的利益的就是合同的签订,而对于不同种类的合作方式有合同所注意的地方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合作租赁合同的一些知识,那么,什么是合作租赁合同,有何特点?该如何签订?
合作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作租赁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合作”二字,这里讲的合作,其实质就是出租人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
合作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订立合作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合作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
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
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作租赁关系。
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因此,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在订立合作租赁合同中较为复杂,一般的订立过程是:
首先,由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未来的租赁物的合同条件;其次,承租人向合作租赁公司提出合作性租赁申请;
再次,合作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用户(承租人)订立合作租赁合同;
然后,由合作租赁公司(出租人)作为买受方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再后,供应商向承租人交货;
随后,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物件受领证,并交付第一期租金;
最后,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买卖价金。
合作租赁合同的特点是金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因此合作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关于“什么是合作租赁合同,有何特点?该如何签订?”的全部就到这里了,合作租赁合同的签订还是很复杂的,所以在签订的过程中要多多注意,还要注意一些签订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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