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债权回购是指债权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权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权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权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权,借入资源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权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源,获取债权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