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是中国大陆唯一兼具外资合作租赁公司资质和内资合作租赁试点企业资质的合作租赁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合作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两个业务平台。
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源1.7亿元,于2006年4月20日经中国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为内资合作租赁试点企业(商建发〔2006〕195号),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第一个获得合作租赁资质的企业。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公司注册资源8000万美元,是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资合作租赁公司,系中联重科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合作租赁业务的重要平台。
2007年,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5亿元人民币;2008年,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24亿元人民币;2009年,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将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可以为中联重科生产的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路面施工养护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土方机械、专用车辆、城市环卫机械、消防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提供合作租赁服务。
伴随中联重科的国际化步伐,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已在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设立合作租赁公司,开展合作租赁服务。截至目前,中联重科合作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中联重科(香港)租赁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1000万港币。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开创的跨境合作租赁业务模式可以帮助中国施工企业自带设备出国施工并且享受设备出口退税带来的优惠。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秉承“成本领先、风险可控、运营卓越、服务一流”的经营理念,立志成为一个具有卓越的运营能力,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负责任、受尊敬、以设备供应为载体,面向全球的优秀金融企业。
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源1.7亿元,于2006年4月20日经中国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为内资合作租赁试点企业(商建发〔2006〕195号),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第一个获得合作租赁资质的企业。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公司注册资源8000万美元,是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资合作租赁公司,系中联重科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合作租赁业务的重要平台。
2007年,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5亿元人民币;2008年,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24亿元人民币;2009年,公司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将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可以为中联重科生产的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路面施工养护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土方机械、专用车辆、城市环卫机械、消防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提供合作租赁服务。
伴随中联重科的国际化步伐,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已在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设立合作租赁公司,开展合作租赁服务。截至目前,中联重科合作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中联重科(香港)租赁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合作租赁方式实现设备销售超过1000万港币。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开创的跨境合作租赁业务模式可以帮助中国施工企业自带设备出国施工并且享受设备出口退税带来的优惠。
中联重科合作租赁公司,秉承“成本领先、风险可控、运营卓越、服务一流”的经营理念,立志成为一个具有卓越的运营能力,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负责任、受尊敬、以设备供应为载体,面向全球的优秀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