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北交所转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四)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
(五)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份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转板条件。
(一)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四)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
(五)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份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转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