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比较如下:
1、行使的原因不同:直接诉讼是因为股东自身利益受到公司侵害而提起诉讼,代表诉讼则是由于公司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或第三人侵害且在公司怠于救济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
2、股东资格要求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需要满足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条件,而股东直接诉讼只要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提起。
3、诉讼效果的承担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后果由公司承担,归于公司,而不是归于提起诉讼的股东。股东直接诉讼的诉讼效果由提起诉讼的股东个人承担。
4、被告的主体范围不同:直接诉讼中的被告一般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但不得为公司外的第三人;而代表诉讼中的被告可以为公司外的第三人,或为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
1、行使的原因不同:直接诉讼是因为股东自身利益受到公司侵害而提起诉讼,代表诉讼则是由于公司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或第三人侵害且在公司怠于救济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
2、股东资格要求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需要满足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条件,而股东直接诉讼只要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提起。
3、诉讼效果的承担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后果由公司承担,归于公司,而不是归于提起诉讼的股东。股东直接诉讼的诉讼效果由提起诉讼的股东个人承担。
4、被告的主体范围不同:直接诉讼中的被告一般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但不得为公司外的第三人;而代表诉讼中的被告可以为公司外的第三人,或为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