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伙企业变更流程:
项目名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第十一条
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 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 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2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 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 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报材料: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第十一条
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 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 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2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 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 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报材料: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