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风险合作体系主要由四类主体构成:合作者、风险合作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企业。风险合作体系中最核心的机构是风险合作机构,即风险合作公司或风险合作基金,它们是连接资源来源与资源运用的金融中介,是风险合作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实际操作者,同时也最直接地承受风险、分享收益。它们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在于其特有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