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商合作条件如下所示(在电信、金融领域有具体的合作比例限制)。外商合作公司设立的条件: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合作性公司的:
需要资信良好;2、以合合作方式设立合作性公司的,中国合作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合作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合作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3、合作性公司的注册资源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合作性公司的外国合作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合作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合作者符合上述外国合作者的条件。 外国合作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合作设立合作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合作性公司的注册资源的缴付,并保证该合作性公司在中国境内合作时的注册资源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合作性公司的:
需要资信良好;2、以合合作方式设立合作性公司的,中国合作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合作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合作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3、合作性公司的注册资源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合作性公司的外国合作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合作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合作者符合上述外国合作者的条件。 外国合作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合作设立合作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合作性公司的注册资源的缴付,并保证该合作性公司在中国境内合作时的注册资源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