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长期合作”是老科目,假设那个人是A,那么你们共同合作的项目就是B
下面设有二级科目“股权合作”和“债权合作”,
现在应该用新科目“长期股权合作”
借:长期股权合作-B公司
贷:银行存款
以后B公司如果盈利,可以在所得税后向你方和A公司分红。如果亏损,你方投入的资源将无法收回,简单点说就是你的钱亏了,拿不回来了。
帐务处理,从你方资源占的比例大来说,应该用权益法,每年末应该按你公司实际占有B公司的权益进行调整,差额在“长期股权合作-损益调整”中反映,具体操作这里说有点乱,随便找本书都有的。
不过你注意联营企业应使用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