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加盟金象连锁的规则
(一)申请加盟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加盟店需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有药监局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申请加盟方没有营业执照,需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只能以合作连锁形式加入。
(二)加盟形式
1.独资经营
具备医药经营执照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场所,经营地点在较繁华的商业区或居民小区的企业,向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出加盟申请,经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准后,每年上缴加盟费五万元(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减免),一次性缴纳计算机软件安装、系统使用费1.5万元。并与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以后,方可独资经营。
2.合作经营
“金象”与申请合作者,本着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原则,各方以有形(房产、商品等)或无形(品牌、商誉等)资产,共同合作建立合资经营公司。签订《经营合同书》后,即可建立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的药店即可以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也可以由合作方控股。
(一)申请加盟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加盟店需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有药监局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申请加盟方没有营业执照,需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只能以合作连锁形式加入。
(二)加盟形式
1.独资经营
具备医药经营执照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场所,经营地点在较繁华的商业区或居民小区的企业,向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出加盟申请,经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准后,每年上缴加盟费五万元(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减免),一次性缴纳计算机软件安装、系统使用费1.5万元。并与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以后,方可独资经营。
2.合作经营
“金象”与申请合作者,本着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原则,各方以有形(房产、商品等)或无形(品牌、商誉等)资产,共同合作建立合资经营公司。签订《经营合同书》后,即可建立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的药店即可以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也可以由合作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