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作者以企业资源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合作者的利润分配,并入合作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