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建加气站是非常麻烦的,需要经过重重审批,下面是某市的加气站审批要求及流程,你可以参考一下:
一、选址及前期手续
1、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具备有法人资格;
2、向当地发改委办理建站申请,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如批准,可进行加气站选址工作;
3、选址,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4、车用燃气管理部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确定地点合适建设CNG加气站;并办理定点报告(需各部门意见);
5、在国土部门办理上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需定点报告
6、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还需要地形测量图(附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定出规划红线;需土地使用证和征用手续;
7、设计院根据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设计出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9、合作单位向市建管局提交书面申诸及相应资料,由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
10、市建管局下发《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将初步设计上报省建设厅进行技术评议;
11、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办理:
(1)规划局的建设用地选址初审意见;
(2)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初审意见;
(3)消防支队的消防初审意见;
(4)环保局的环境评价初审意见;
(5)安监局的安全评价初审意见。
12、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13、消防局或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4、地址勘探部门出具地质勘探报告;
15、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办理完上述手续,参加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完整资料:
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安全设立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16、预审完成,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核准;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土地顸审批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安全评价,提供给建管局后参加省发改委(建设厅)核准。
17、建管局根据省厅核准意见下达建设批复;
二、报建
18、项目合作单位持建管局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探,划红线;
(2)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合作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市建管局进行初审,同时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0、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三、建设
2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项目单位向监理单位出具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请表,施工单位向质监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24、在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
24、组织施工。
四、验收
25、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6、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安评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气象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境局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7、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8、质监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骏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2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30、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31、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2、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
33、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资质证; 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会同市建管局进行综合验收,按照竣工告知性备案的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34、试运行,编写试运行计划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CNG加气站的试生产,进行备案。
35、投产经营。
一、选址及前期手续
1、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需要具备有法人资格;
2、向当地发改委办理建站申请,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如批准,可进行加气站选址工作;
3、选址,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4、车用燃气管理部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确定地点合适建设CNG加气站;并办理定点报告(需各部门意见);
5、在国土部门办理上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需定点报告
6、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还需要地形测量图(附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定出规划红线;需土地使用证和征用手续;
7、设计院根据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设计出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9、合作单位向市建管局提交书面申诸及相应资料,由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
10、市建管局下发《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将初步设计上报省建设厅进行技术评议;
11、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初审表>办理:
(1)规划局的建设用地选址初审意见;
(2)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初审意见;
(3)消防支队的消防初审意见;
(4)环保局的环境评价初审意见;
(5)安监局的安全评价初审意见。
12、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13、消防局或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4、地址勘探部门出具地质勘探报告;
15、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办理完上述手续,参加市建管局进行资格预审,完整资料:
CNG加气站建设审批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安全设立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16、预审完成,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核准;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土地顸审批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安全评价,提供给建管局后参加省发改委(建设厅)核准。
17、建管局根据省厅核准意见下达建设批复;
二、报建
18、项目合作单位持建管局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探,划红线;
(2)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合作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市建管局进行初审,同时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0、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三、建设
2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项目单位向监理单位出具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请表,施工单位向质监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24、在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
24、组织施工。
四、验收
25、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6、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安评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气象局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境局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7、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8、质监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骏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2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30、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31、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2、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
33、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资质证; 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会同市建管局进行综合验收,按照竣工告知性备案的程序,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34、试运行,编写试运行计划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CNG加气站的试生产,进行备案。
35、投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