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多少注册资源,这是创业者需要了解的知识。新旧公司法对此有何规定?本文介绍了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源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创业者创办公司有一定的帮助。
一、旧《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源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源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合作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源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源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新《公司法》相关规定。
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公司法修正案》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工商部门将随之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这次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合作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将注册资源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源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合作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合作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放宽注册资源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源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源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源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源限制、取消首期必须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源必须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地鼓励我市市民个人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源就介绍到这,更多公司注册的知识,大家可以查看相关栏目,也可以提前浏览当地工商网站,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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