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三人抢越野车受审 坚称不是抢是“租”
“我不是抢劫,就是几个人商量租辆越野车,租过来我们就不还了。”近日,许某某等三人因涉嫌抢劫在北京二中院受审,许某某说,“我们‘租’的车没手续,就算不还了,他们也不敢报警。”
开庭时,许某某、雷某、王某某被带上法庭,其中一人笑着向旁听席打招呼,迎接他的却是家人的哭声。
起诉书显示,三人预谋实施抢劫,雷某提议抢劫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路虎牌越野车,2015年9月25日,许某某指示王某某在大兴区庞各庄镇梨花桥附近,抢走了这辆黑色路虎越野车,价值220万元。
“我让他们去的,我没去。”第一个受审的许某某把一切能推的责任全推给了同伙。“雷某以前在这家公司干过,说老板欠他钱,就想从他那儿租辆车,然后不还了。去接车的时候,雷某也没去,因为那个公司里所有司机都认识他。”
受指使的王某某假称因婚庆用车,向该公司提出要租一辆路虎,并且将租金转到了这家公司。案发当日凌晨,王某某带着几个人,在约定的交车地点,将前来送车的司机赶走,众人会合后,又跑到涿州,将车上的GPS拆掉。按照许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为了防范GPS定位,在动手的时候还特意带着干扰器。但对这一点,他今天在庭上矢口否认:“是他们去的,我不知道。”
尽管庭审中许某某一直试图将所有责任推给雷某等人,但所谓“租”车的钱是许某某自己出的,“接”车的人是他找的,最后落网时车子也在他的手里。落网之后,他当天带着大兴刑警,将同伙雷某抓获。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