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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员工在工商局“上班”,背后有什么猫腻?

【内容摘要】如果电商为相关官员提供“购物免单”属实,在处理官员腐败之外,电商及其负责人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内容摘要】如果电商为相关官员提供“购物免单”属实,在处理官员腐败之外,电商及其负责人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以“打假第一人”而知名的王海日前在其微博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声称“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同时贴出大量证据称“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对此,北京市工商局12日举行说明会,称京东确实有联络员进入分局工作场所,但职责只是配合分局解决消费投诉。(10月13日《北京日报》)

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林树涛的解释,第一,京东商城之所以在该工商局派联络员,主要与相关企业投诉量上升有关。第二,这些联络员,但他们并不像举报中说的那样直接处理消费者投诉,“只负责配合分局解决消费投诉,承担该企业与我分局间的联络工作。”这样的解释,实在经不起推敲。比如,技术进步到当前阶段,工商局将消费者的投诉向企业核实,实在是分分钟便能完成的事,完全没必要“一起办公”。

职能部门比如工商局,为实施有效监督等目的,向企业派驻联络员,很是常见。但“反其道而行之”,企业派联络员在工商局办公,从媒体公开报道看,可谓绝无仅有。因为这样的“反其道而行之”,本身就存在问题:当“运动员”化身为“裁判员”,其一,对其他电商不公平:凭什么京东派得,而其他电商派不得?其二,对消费者不公平:在“人情社会”里,工商局工作人员处理隔壁“熟人”的问题,谁敢保证不会有“人情执法”“弹性执法”?

这也是公众最为担心的:在表面看起来“合情合理”的、京东员工在工商局“上班”背后,究竟有无利益勾结、人情渗透?比如,王海微博中,便反映有该局消保科科长“购物免单”等个人问题。正像我们看到的,近年每临中秋国庆“两节”,中纪委就三令五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防月饼腐败“死灰复燃”。与前两年相比,今年的部署更早、规定更严格,并瞄上了“电子红包”。因为隐蔽的电子红包,也是赤裸裸的腐败。而所谓的“购物免单”一旦被查实,显然也是新型腐败的变种。

具体到该起事件,一方面,就事论事,相关方面必须尽早查实电商和工商部门“一起办公”的有无存在必要,尤其是该局消保科科长“购物免单”等问题。另一方面,据介绍,企业派驻联络员始于2012年。对京东还有其他电商而言,必须进一步查实的是,这样的电商员工在工商局“上班”,仅仅是个案,还是在不同的地方都在“静悄悄”进行?如果电商为相关官员提供“购物免单”属实,在处理官员腐败之外,电商及其负责人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速是GDP增速的3.86倍,达到13万亿元。而与此同时,《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共接到用户投诉逾10万起,网络购物投诉就占到全部投诉47.55%。电商竞争,可以“自我净化”,可以危机公关,但不决不能利益勾结“勾肩搭背”。这是原则问题,也是底线问题。

所以,京东员工在工商局“上班”,“购物免单”等一经查实,必须严惩。还有,在北京市还有全国范围内,必须彻查类似本末倒置的“一起办公”。当然,更为重要的,还是要重申常识:“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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