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风险合作被认为是美国式创新中的重点之一,然而即使在美国,大部分风险合作都是失败的。风险合作之所以能赚钱,并不是因为商业上的成功,而是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而将这些合作转嫁给了公众。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该合作行为本身在公众股民眼中是失败的,风险合作商依旧能够赚到钱。
在美国,人人都知道,只有一小部分的风险合作资源能够最终获利。换言之,只有极少的风投公司能够赚钱,而绝大部分都失败了。这就是在过去两年中美国风险合作市场急剧萎缩的原因。
美国硅谷的企业家从10年前网络股泡沫破裂以来的众多教训里学到了一点,在美国经营一个企业失败并非世界末日。诚然,企业家肯定不会在个人简历里或在向新合作者推销新项目时,浓墨重彩自己曾有关门大吉的经历,但这段阅历有时能为其加分。
新的研究领域,例如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这些新的途径在评估企业管理者和合作人的行为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主要有两个方面:所有管理者在认知上的偏见都会导致他们作出错误的决定;明智的决定都是建立在获取大量的信息的基础上。
现如今,中国的风险合作采用的是美国的模式,这就意味着中国的风险合作也会遇到与美国一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当中国经济繁荣之时,中国的风险合作回报会非常好。可是实际上中国风险合作成功的也很少,同时中国的风险合作遵循着将失败的合作出售给公众或者销毁小型失败合作的美国模式。更坏的情况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中国的风险合作会像大多数的美国同行一样一败涂地。
所以,中国的风险合作商需要根本性地转变合作模式,那就是合作“行为”而不仅仅是合作“产品”。一旦接受了这种改变,他们就可以以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作为理论基础,开始开发联系行为表现和财务结果的行为分析模型。开发这个模型的过程中,中国的风险合作商必须比现有的以小组研究为基础的理论更进一步,将它拓展到个体的层面。
中国的风险合作必须要超越美国的技术型合作模式,这需要开发出一个更为精密的行为模式取而代之,这种行为模式能够将管理行为和增值能力相联系,并与对产品创新性的估计结合在一起。这种方法比美国合作商所采用的方法更为先进。
在中国,想要让风险合作高歌猛进,就必须深入的理解中国与其他国家在新创企业环境方面的阴暗差别,从上世纪90年代风险合作在中国风生水起之时起,中国的情况就和其他国家。中国企业对于风险合作的接受从国有企业一步步慢慢转变成私营民营企业,风险合作所面对的歧视也越来越少。
贯穿这一演变过程的一个主题是风险合作在中国成功要靠什么,出色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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