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总部按合同成交额的30%返利;代理商按代理原料进货价格享有代理区域的物料独家经营。返利自首批进货起:县市级10%、地区级15%、省级18%,享受长期物料供应的利润。另累计物料配送进货达10万元以上,总部返还3%的广告宣传费;累计进货达20元万以上返还5%;累计进货达30万元以上返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