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目前存在着三种类型的合作租赁公司。
(1)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
(2)外商合作的合作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
(3)内资试点的合作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
这三类合作租赁公司遵守同样的交易规则、同样的会计准则、按同样的方式纳税,因此从合作租赁的市场地位来讲,这三类合作租赁公司没有区别。中润合作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第二种:商务部批准监管的外商合作合作租赁公司。
(1)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
(2)外商合作的合作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
(3)内资试点的合作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
这三类合作租赁公司遵守同样的交易规则、同样的会计准则、按同样的方式纳税,因此从合作租赁的市场地位来讲,这三类合作租赁公司没有区别。中润合作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第二种:商务部批准监管的外商合作合作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