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具备创业激情,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共同发展的信心。
2.具备品牌意识,有长远的发展眼光。
3.有一定合作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对家居用品行业有兴趣,了解并认同总公司的运营管理模式。
5.愿意接受总部的各项管理,认可总部的管理制度。
2.具备品牌意识,有长远的发展眼光。
3.有一定合作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对家居用品行业有兴趣,了解并认同总公司的运营管理模式。
5.愿意接受总部的各项管理,认可总部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