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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于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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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于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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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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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总裁
答: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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