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 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董事会年 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国有独资公 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 要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对出资人机构负责,接受出资人机构指导,其中外部董事 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由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由股 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要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国 有全资公司的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由股东会选 举或更换;国有控股企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要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 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保障董事会会议记录 和提案资料的完整性,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做好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
董事会应当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其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改进董事会和 董事评价办法,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符合企业特点的 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
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做好董事派出 和任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 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 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定期报告外部董事 履职情况。
国有独资公司要健全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外部 董事定期推选产生。外部董事要与出资人机构加强沟通。
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 要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对出资人机构负责,接受出资人机构指导,其中外部董事 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由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由股 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要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国 有全资公司的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由股东会选 举或更换;国有控股企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要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 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保障董事会会议记录 和提案资料的完整性,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做好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
董事会应当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其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改进董事会和 董事评价办法,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符合企业特点的 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
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做好董事派出 和任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 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 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定期报告外部董事 履职情况。
国有独资公司要健全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外部 董事定期推选产生。外部董事要与出资人机构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