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