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最忌讳3点:一忌讳貌合神离的“伪合伙人”。“伪合伙人”最后的结局就是散伙;二忌讳资源重复的合伙人加入。强调合伙人必须是资源优化互补,而不是重复,这样能够发挥各自优势,这样就会让企业能够获得1+1大于2的结果。三忌讳利益分配不公的时候招募合伙人。作为董事长或者创始人来说,都要充分评估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驾驭其他合伙人的能力,能否满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