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融资租赁的纳税主体不同,确实存在着节税的可能。根据相关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了承租方,都可以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若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杈转让给承租方,则征收增值税,不收营业税;如果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则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