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济法>载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名;
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设副董事长,视需要而定.
当然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人数不能超过董事会得总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9人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3-9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名;
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设副董事长,视需要而定.
当然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人数不能超过董事会得总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9人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