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另一方实际出资,挂名股东在投资行为中是被动的,被实际投资人借用的,显名股东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投资人隐名股东追偿,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为共同被告的,二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