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伙企业的初始合作一般有三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一、合作净额法:处理合伙人初始合作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源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红利法:投入资源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源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商誉法: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
一、合作净额法:处理合伙人初始合作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源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红利法:投入资源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源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商誉法: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