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占比加权法
估算酒类市场容量常用的单位有三种,一种是以重量单位计算,如全国白酒市场容量三百多万吨,多用在宏观报告中,我们一线的营销人员很少接触到。第二种是以箱、件、瓶为单位估算,如H市区中档纸箱啤酒年销售量两百万件、W大酒店11月消费红酒总量为1394瓶,这种单位在啤酒和终端销售预测多用。第三种最为常见,以销售额估算,其中又分为厂家出价、市场批发价、进终端价、终端售价等等的区别,不同的时机、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用途。生产商肯定考虑厂家出厂价容量,经销商以市场批发价为统计基点,终端配送商习惯采用进终端价,而城调队和终端更喜欢用终端售价。
二、核心精算法
区域市场的容量测算总是不准确的,根据不同的营销策略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选择方法也不复杂:尽量将容易失真的部分控制在营销策略中无关紧要的部分。
某些产品销售渠道、消费场所、消费时间比较集中,此时,如果采用统计式的计算方法偏差就非常的大。这类产品的销售渠道比较集中,消费场所或者时间比较集中,只要能够对集中消费的场所或者时间进行统计,就能够得出比较准确的数据。
以中档白酒为例,中高档白酒主要消费场所在餐饮终端,餐饮的消费量就可以作为中高档白酒的市场容量。可以采用下面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调查区域市场餐饮终端数量,并且将餐饮分为A、B、C、D四种档次,由于C、D类终端中高档白酒消费量很少,也可以忽略。
然后对A、B终端再次分类调查,分类的方法从地域、菜品、规模三个方面考虑;A类终端覆盖率为30%以上,B类终端覆盖率为20%左右;调查内容为包间数、总台数、上座率、点酒率;调查统计的周期为一周。
接着,以周为单位计算A、B类终端内的白酒消费量。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A类餐饮终端数量×A类餐饮终端平均台数×A类餐饮终端平均上座率×A类餐饮终端平均点酒率+A类餐饮终端包间数×A类餐饮终端包间上座率×A类餐饮终端包间点酒率+B类餐饮终端数量×B类餐饮终端平均台数×B类餐饮终端平均上座率×B类餐饮终端平均点酒率+B类餐饮终端包间数×B类餐饮终端包间上座率×B类餐饮终端包间点酒率,这样计算出周销售量,乘以4即可作为A、B类终端的月销售量。
估算酒类市场容量常用的单位有三种,一种是以重量单位计算,如全国白酒市场容量三百多万吨,多用在宏观报告中,我们一线的营销人员很少接触到。第二种是以箱、件、瓶为单位估算,如H市区中档纸箱啤酒年销售量两百万件、W大酒店11月消费红酒总量为1394瓶,这种单位在啤酒和终端销售预测多用。第三种最为常见,以销售额估算,其中又分为厂家出价、市场批发价、进终端价、终端售价等等的区别,不同的时机、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用途。生产商肯定考虑厂家出厂价容量,经销商以市场批发价为统计基点,终端配送商习惯采用进终端价,而城调队和终端更喜欢用终端售价。
二、核心精算法
区域市场的容量测算总是不准确的,根据不同的营销策略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选择方法也不复杂:尽量将容易失真的部分控制在营销策略中无关紧要的部分。
某些产品销售渠道、消费场所、消费时间比较集中,此时,如果采用统计式的计算方法偏差就非常的大。这类产品的销售渠道比较集中,消费场所或者时间比较集中,只要能够对集中消费的场所或者时间进行统计,就能够得出比较准确的数据。
以中档白酒为例,中高档白酒主要消费场所在餐饮终端,餐饮的消费量就可以作为中高档白酒的市场容量。可以采用下面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调查区域市场餐饮终端数量,并且将餐饮分为A、B、C、D四种档次,由于C、D类终端中高档白酒消费量很少,也可以忽略。
然后对A、B终端再次分类调查,分类的方法从地域、菜品、规模三个方面考虑;A类终端覆盖率为30%以上,B类终端覆盖率为20%左右;调查内容为包间数、总台数、上座率、点酒率;调查统计的周期为一周。
接着,以周为单位计算A、B类终端内的白酒消费量。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A类餐饮终端数量×A类餐饮终端平均台数×A类餐饮终端平均上座率×A类餐饮终端平均点酒率+A类餐饮终端包间数×A类餐饮终端包间上座率×A类餐饮终端包间点酒率+B类餐饮终端数量×B类餐饮终端平均台数×B类餐饮终端平均上座率×B类餐饮终端平均点酒率+B类餐饮终端包间数×B类餐饮终端包间上座率×B类餐饮终端包间点酒率,这样计算出周销售量,乘以4即可作为A、B类终端的月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