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做过三年的合作租赁。不良资产处置也做了不少。
就我当时做的来看,直接诉讼和执行的,包括执行承租人和保证人的,占的比例至少到60%。诉讼和执行,还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正道啊。
保险理赔理论上有,实际中几乎没见过(反正我没见过)。
厂家回购和经销商回购应该属于一类。对于保值能力比较好、通用性比较好、有二手市场的租赁物来说,是一种不错的处置方式。
现在一些合作租赁公司做的相对比较创新的合作租赁业务,比如把市政管网作为合作租赁的标的物的,这些一旦违约的话,怎么做处置?这种东西,产权怎么算?资产的安全性主要靠担保?所以,有些创新真是不靠谱,至少不能模仿。
就我当时做的来看,直接诉讼和执行的,包括执行承租人和保证人的,占的比例至少到60%。诉讼和执行,还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正道啊。
保险理赔理论上有,实际中几乎没见过(反正我没见过)。
厂家回购和经销商回购应该属于一类。对于保值能力比较好、通用性比较好、有二手市场的租赁物来说,是一种不错的处置方式。
现在一些合作租赁公司做的相对比较创新的合作租赁业务,比如把市政管网作为合作租赁的标的物的,这些一旦违约的话,怎么做处置?这种东西,产权怎么算?资产的安全性主要靠担保?所以,有些创新真是不靠谱,至少不能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