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
问题描述:嗯,现在有艺术中心合作共同经营瑜伽馆,他负责装修,我负责教育。一起出装修费共两万,合同只写了也绩分成,我虽然是合作人,也负责教课,没有底薪只有业绩分成这样是否合理?分成和利益分配是否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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