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赠与股权问题
问题描述: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人为A. 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B 现在B对第三人赠与50%股权.签订了赠与协议。 B拥有该公司100%股权. 问题: 1.公司性质属于自然人独资,被赠与人无法入股,工商局无法做出增加股东。 2.赠与协议在没有做出工商股东登记和公正前,赠与人是不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3.被赠送对象如果担任该公司法人,是不是就可以做赠与协议公正了? 4.改变公司性质后可以增加股东,可必须注销公司后重新申请新的公司,在不注销情况下怎么实现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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