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咨询者你好,关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第一、新《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合作;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该规定已经废止了原公司法“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除国务院规定的合作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合作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第二、所以,现在的公司只要不合作到合伙企业里并成为普通合伙人,其他的合作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