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保密协议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的对双方签订者具有约束力作用的行为。一般来说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目的为保护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所以您如果是创业者但是有接触到公司较多商业保密信息的可以签订,但前提还是需要您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