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答:当公司收到新股东的出资时,应按出资协议,即经合作各方确认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源入账,而对于实际收到合作额与应确认的实收资源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资源公积。在一般情况下,原出资者会要求新出资者的出资要高于其所占有被合作单位的所有者权益额,这时就需要确认因此而形成的资源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