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引入战略合作者的话,实际操作中多为增资,企业直接获得资源,原股东股权稀释比例相对于股权转让要小。股权转让,出让股权的股东获得资源(同时也面临所得税问题),企业不能或不能直接获得资源。出让股权的股东,股权稀释比例较大,其他原股东不变。实际上相当于出让股权的股东提前套现、部分退出,有的战略合作者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的。从实际案例来看,股权转让多是处理历史问题,清除ipo障碍;引入战略合作者还是以增资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