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法理上,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之一是合作管理公司。而与合作管理公司的几名股东不存在直接合作的关系。这种委托行为,法律并不认可的,因为工商机关登记的股东是合作管理公司。
所以合作管理公司应按照长期股权合作核算对房地产公司的合作。
而合作管理公司持有房地产公司30%的股份,不存在控股的地位,也就是房地产公司是联营企业,所以合作管理公司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合作。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合作-成本(房地产公司)
贷:银行存款
所以合作管理公司应按照长期股权合作核算对房地产公司的合作。
而合作管理公司持有房地产公司30%的股份,不存在控股的地位,也就是房地产公司是联营企业,所以合作管理公司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合作。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合作-成本(房地产公司)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