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这样,一般来说如果合作方和被合作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时,分回的利润是不用交税的。因为这部分利润已经在被合作方交过企业所得税的了。
但如果两方的税率不相同:
1.合作方税率低于被合作方,不用交税
2.合作方税率高于被合作方,需要交税
假如a公司向b公司合作,a公司税率33%,b公司税率15%,b公司以税后利润向a公司分回利润85万元。
那么a公司要对这85万元交18万的所得税。
先还原85/(1-15%)=100万
100*33%=33万元
可抵扣b公司已交100*15%=15万元
a公司需要交33-15=18万元
但如果两方的税率不相同:
1.合作方税率低于被合作方,不用交税
2.合作方税率高于被合作方,需要交税
假如a公司向b公司合作,a公司税率33%,b公司税率15%,b公司以税后利润向a公司分回利润85万元。
那么a公司要对这85万元交18万的所得税。
先还原85/(1-15%)=100万
100*33%=33万元
可抵扣b公司已交100*15%=15万元
a公司需要交33-15=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