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搜寻合作机会。 合作机会可以来源于风险合作企业自行寻找、企业家自荐或第三人推荐。 2、初步筛选。 风险合作企业根据企业家交来的合作建议书,对项目进行初次审查,并挑选出少数感兴趣者作进一步考察。 3、调查评估俯窢碘喝鄢估碉台冬郡。 风险资源家会花大约六周到八周的时间对合作建议进行十分广泛、深入和细致的调查,以检验企业家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并发掘可能遗漏的重要信息;在从各个方面了解合作项目的同时,根据所掌握的各种情报对合作项目的管理、产品与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进行分析,以作出合作决定。 4、寻求共同出资者。 风险资源家一般都会寻求其他合作者共同合作。这样,既可以增大合作总额,又能够分散风险。此外,通过辛迪加还能分享其他风险资源家在相关领域的经验,互惠互利。 5、协商谈判合作条件。 一旦投、合作双方对项目的关键合作条件达成共识,作为牵头合作者的风险资源家就会起草一份“合作条款清单”,向企业家作出初步合作承诺。 6、最终交易。 只要事实清楚,一致同意交易条件与细节,双方就可以签署最终交易文件,合作生效。 什么叫风险合作? 风险合作(venture capital)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合作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合作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合作;狭义的风险合作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合作。根据美国全美风险合作协会的定义,风险合作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源。从合作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合作是把资源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源收益的一种合作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合作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源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合作家、技术专家、合作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