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义的合作是指资源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源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源的融入(资源的来源)和融出(资源的运用)。
前提是不以欺诈为目的的合作不能算是违法!
合作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合作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合作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合作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00第二,合作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签订任何关于投合作方面的合同。
00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合作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合作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合作项目和合作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合作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合作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合作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00第三,投合作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合作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00第四,合作方式的选择。合作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合作、股权合作、优先股合作、租赁合作等,各种合作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00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合作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合作人投入资源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合作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合作人更加关心合作回报方面的问题。
00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合作建议书的撰写。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合作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合作人判断是否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00同时文件的撰写需要法律上的依据,例如关于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明,否则,如果项目环保措施没有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被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禁止继续运营,其损失无法估量。
00第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合作人和投合作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合作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00第八,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合作人和合作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合作人和合作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00以上八个方面是投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当然其他的法律风险也可能存在,例如资源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到位、担保形式的选择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前提是不以欺诈为目的的合作不能算是违法!
合作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合作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合作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合作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00第二,合作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签订任何关于投合作方面的合同。
00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合作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合作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合作项目和合作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合作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合作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合作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00第三,投合作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合作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00第四,合作方式的选择。合作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合作、股权合作、优先股合作、租赁合作等,各种合作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00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合作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合作人投入资源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合作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合作人更加关心合作回报方面的问题。
00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合作建议书的撰写。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合作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合作人判断是否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00同时文件的撰写需要法律上的依据,例如关于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明,否则,如果项目环保措施没有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被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禁止继续运营,其损失无法估量。
00第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合作人和投合作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合作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00第八,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合作人和合作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合作人和合作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00以上八个方面是投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当然其他的法律风险也可能存在,例如资源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到位、担保形式的选择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