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作租赁本质上也是债务合作的一种,都是企业为了满足资源需求而采用的债权合作,区别于出让股权取得的合作。
只不过跟大多数债务合作相比,合作租赁有一些自己特有的特征,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合作租赁基于物件(比如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来提供资源,而其他类型的债务合作大多是基于信用或抵押、担保等增信。
基于物件的所有权的意思就是合作租赁公司拥有物件法律上的所有权,合作租赁公司只是把设备出租给企业使用,定期使用租金,到了约定的期限以后,企业就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这个设备。
如果在企业达到约定期限购买设备之前,企业就没有按期支付租金(比如企业破产了),那么因为合作租赁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所有合作租赁公司把设备直接拉走变卖掉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像银行那样还要先起诉查封等着法院裁决。因此合作租赁公司不仅需要会判断企业的信用,还需要精通设备的价值以及二手市场的变现。
只不过跟大多数债务合作相比,合作租赁有一些自己特有的特征,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合作租赁基于物件(比如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来提供资源,而其他类型的债务合作大多是基于信用或抵押、担保等增信。
基于物件的所有权的意思就是合作租赁公司拥有物件法律上的所有权,合作租赁公司只是把设备出租给企业使用,定期使用租金,到了约定的期限以后,企业就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这个设备。
如果在企业达到约定期限购买设备之前,企业就没有按期支付租金(比如企业破产了),那么因为合作租赁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所有合作租赁公司把设备直接拉走变卖掉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像银行那样还要先起诉查封等着法院裁决。因此合作租赁公司不仅需要会判断企业的信用,还需要精通设备的价值以及二手市场的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