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完善担保服务体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合作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一体两翼三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三层次”指省、市、县(市、区)分级组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中省级担保机构主要为一般担保企业提供再担保,分散一般担保企业的风险压力。第二,加强管理,提高担保机构素质。制定行业准则和行业标准,引导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和绩效考核,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提高担保机构资信水平和业务能力。拓展担保功能,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股权合作等创新业务,增强担保机构实力。第三,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合作担保风险高、收益低,社会效益高、自身的经济利润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综合利用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源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担保机构合作担保能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将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源由直接投入企业向重点支持担保体系建设上倾斜,发挥财政资源“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第四,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合作能力。解决中小企业合作难问题,从根本上说还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升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要加大中小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创业培训、财务知识及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这一主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托大企业加快发展。 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响中小企业合作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需求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难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合作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约中小企业的惩罚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